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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無奈>
2013/04/15上午1:17
純個人創作
 
從小,老師和大人都教育我們,做人要誠實,但我卻沒有學會變通。
 
父母離異,母親改嫁,一直到了國三,為了取得同儕團體的認同,參加了打群架事件,我很誠實的說我有打人,再加上種種不良行為,我被退學了。
 
母親為了我的學業,把我從台北轉到了苗栗 ,也因此,我開始要住在父親和阿公的家裏。在這純樸的地方,我完成了國中學業,卻也沒有再升學。
沒有一技之長,我只能在酒店當「少爺」,端杯、買煙酒、客人喝酒叫小姐、遞濕紙巾賺取小費,對我這個年紀,沒染上壞習慣,錢是夠用的了。
 
我也曾幻想,我是開賓士、BMW的有錢老闆,小費不用一張一張給,直接用灑的。看到他們威士忌、伏特加、白蘭地,一瓶一瓶的接著喝,雖然我沒唸什麼書,只能騎著摩托車,但我知道這是很沒品味的行為。
 
有時我覺得我很渺小,穿著白襯衫、西裝褲、亮漆皮鞋、梳著油頭,儘量讓自己看起來像一般的上班族,或許是氣質的原因,怎麼看就是酒店服務生。
 
我真的不想老是只能幫別人跑腿,看著客人一個一個的把小姐帶出場,我自己卻連個妹都把不到!我又不愛念書,連英文字母都沒法背齊,身材又瘦弱,國中能混到畢業已經很偷笑了。
 
客人吃剩下的小菜、魷魚絲,通常我會分給附近的流浪狗和流浪貓吃,他們好像才是我的好朋友。
 
突然,包廂裏傳來叫囂的聲音,原來是某個客人在外面欠錢還來酒店消費,外面的「兄弟」看不下去進來打人,還被剁掉一節小指,鮮血淋漓,搞得連警察都來處理了,還好沒出人命。
 
這樣的日子,我還要過多久?!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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