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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Junior>
2013/02/01下午1:22
純個人創作
 
我是所謂的富二代。
從小,我和妹妹在台灣念書,同學都很羨慕我們上、下學有司機接送。父母希望我們對同學要有禮貌,保持適當距離,不要和他們太close,儘量低調些。
 
父母總是給我們最好的,我和妹妹是在幸福、理性的環境下長大。父母陪伴我們的時間很少,但我卻一直記得父親對我說的:世界上,很多事情都需要取捨,魚與熊掌難兼得。
 
到了大學,我和妹妹就被送到國外唸書,妹妹喜歡上國外的環境,母親就陪她定居在溫哥華,後來她嫁給了一位波蘭的昆蟲研究學者。而我一直到結束了碩士學位才回到台灣台北,父親希望我在台灣住一段時間,多了解台灣的巿埸和環境,以後才能順利繼承家業。父親留下了台北市的房子給我,另再購了一戶住所讓我可以隨時邀請朋友來家裏,怕我無聊。確實,我也真的是滿無聊的,因為我沒什麼朋友。
 
我喜歡一切美好的事物,包括超跑的快感、收集名錶。那是一種身份上的象徵,我喜歡這樣的榮耀感。Ferrari、Lamborghini、Porsche、Audi,我都有了,在台灣窄小的路上無法發揮她們的性能,但我還是喜歡她們。
 
我喜歡美食,義大利餐廳的口味最合我的胃口,我也喜歡一些台灣的傳統小吃。
但美麗的女人,我還沒遇到。
我知道,我太自命清高,不是很好親近,這也是必然的。
 
我曾想不靠父親的𨶹係自己創業,但我卻沒有遺傳到父親的本事。有人介紹名模和女明星給我認識,但大部分我都不喜歡,我喜歡自然的高貴感,但卻沒能從和他們的談話、舉止中發現。
 
我曾經喜歡上一個台灣女孩,那是我第一次帶女人回家。但現在腦子裏仍然充滿著她的尖叫聲,一聲嚷嚷著我的跑車如何如何,大驚小怪的說著我的客廳比她一整個家還大,不知怎麼的,我對她喜歡的感覺很快就消失了。我沒有對她怎麼樣,但她卻把我當羊一樣的撲上來,我不喜歡。獅子座的我,喜歡自己狩獵食物。
 
幾年過去了,我也早已離開台灣來到了紐約。
不變的是,我還保持單身。有人說我是同性戀,說真的,我不是很在意,因為我並不需要浪費我的時間和感覺去在意那些流言緋語。
 
對了,告訴你/妳一個秘密,我喜歡的女明星是Jessica Marie Alba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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